近期,山西沁源縣某煤礦礦長未履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,在未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下排放瓦斯形成重大安全隱患。對此,相關部門責令該礦停產整頓并罰款298萬元同時,該礦礦長也被記12分。礦長、總工程師、通風副礦長等5人職務被撤銷。
“個別煤礦企業法治意識淡薄,鋌而走險、冒險蠻干。瓦斯超限報警后非但沒有采取有效措施,還避重就輕編造超限原因。”近日,在對山西沁源縣政府進行約談時,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監察執法八處處長李京文嚴肅指出。
7月19日,監察執法八處監察員接到煤礦安全生產風險分析預警平臺報警。轄區某礦三采區東翼回風巷甲烷超限報警13分22秒,濃度最大值1.49%。礦方填報的處置措施為“斷電撤人”。
接到報警后,監察人員在20分鐘內趕到該礦,督促指導應急處置工作。監察人員發現,部分現場作業人員還停留在危險區域,撤人措施不當。監察人員當即指導該礦落實撤人措施,在1小時內將井下當班作業人員全部撤至地面。
當被詢問瓦斯超限原因時,礦方解釋道:“三采區東翼回風調節風窗長時間異常關閉造成瓦斯積聚。巡查人員打開風窗后,三采區東翼回風甲烷傳感器超限報警。”
帶著疑問,監察人員展開數據分析。根據測風報表填報的回風大巷風量,監控系統顯示的報警時長、瓦斯濃度,監察人員對本次瓦斯涌出量進行計算,判定礦方報告的原因不真實。為確保結論準確,監察人員開展了現場反演。在關閉三采區東翼回風調節風窗3小時后,監察人員入井實測調節風窗前后瓦斯濃度,發現瓦斯濃度較平時無明顯變化;打開風窗后,三采區東翼回風甲烷傳感器也未超限報警。
監察人員又對三采區東翼系統進行全覆蓋摸排,發現2317運輸順槽口有拆除密閉的痕跡和遺棄的密閉材料。在確鑿證據面前,礦方終于承認了瓦斯超限的真實原因——當天八點班,該礦未制定安全技術措施,違規啟封2317運輸順槽密閉排放瓦斯,未有效控制風流,造成三采區東翼回風巷甲烷傳感器超限報警。
隨即,監察執法八處聯合沁源縣應急管理局成立了聯合調查組,對該起瓦斯超限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調查。
針對該礦礦長未履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、在未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下排放瓦斯的重大安全隱患,責令該礦停產整頓,罰款298萬元,對礦長記12分,撤銷礦長、總工程師、通風副礦長等5人職務。